中國組織人事報玉溪訊 (通訊員 玉組軒)去年12月,云南玉溪市出臺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辦法,緊密結合當地實際,從4個方面細化完善25種下的具體情形。
看干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讓領導干部對號入座下。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上心、不務實、不盡力;理想信念不堅定,忽視科學理論武裝,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而不信、學而不用、學而不行;不能以創新思路和辦法構建新發展格局,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斗爭精神不足、斗爭本領不強,缺乏防風險、迎挑戰、抗打壓能力;領導能力平庸,不善于抓班子帶隊伍,不學習政策、不思考問題,工作思路不清,工作重心不聚焦等情形的,啟動下的程序。
看目標責任制考核考評結果,實績數據差的及時下。將各縣(市、區)、市直各職能部門抓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和干部履職能力情況納入下的情形,明確在省對市的綜合績效考評、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中,市級職能部門承擔的相關考核指標連續兩年排名末三位的;在全省縣(市、區)高質量發展評價排名中,連續兩年退位累計達十位以上的;在全市綜合績效考評中被評定為“不合格”等次或考評成績連續兩年處于所在類別靠后位置的;巡視巡察整改成效評為“不合格”等次的;連續因同一項工作被問責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根據責任劃分和履職情況,開展分析研判,明確具體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后予以調整。
看干部考核考察結果,用好口碑評價下。對領導干部政治素質評定為“較差”、年度考核為“不稱職”或任職考察、換屆考察民主測評“稱職”以上達不到三分之二的,予以調整。
看干部管理監督情況,存疑必究下。對履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結果為“較差”等次或者審計中發現存在較為嚴重問題的;本人在限入崗位任職,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放棄移居的;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領導干部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其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或擔任企業高級職務,不愿退出或未按規定整改的,及時進行崗位調整。
“在實際工作中,推進干部下的難點在于如何把握界定哪些人、哪些事、哪些情形屬于不適宜擔任現職。實施辦法給出了下的標準,對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進行了細化量化,用實績數據來評價是否存在庸懶散混、實績平平、阻礙事業發展等情況,使干部下之有理有據?!笔形M織部常務副部長黃子連說。